当企业营业执照不慎遗失时,依照法律规定,企业需及时履行报失手续,报失声明应详细载明以下必要信息: 1、企业名称:声明中需清晰指明营业执照遗失企业的全称。 2、丢失的营业执照类型:需特别说明是营业执照的正本、副本,或是两者同时遗失。 3、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此为企业营业执照的唯一标识,必须在声明中准确反映。 4、核准日期:即原营业执照上所示之批准日期,或是新营业执照上对应的日期信息。 5、声明作废:声明中必须明确指出,遗失的营业执照已失效,以防被不法之徒利用。 6、登报日期:此乃声明在公众媒体上发表的日期,也是声明正式生效的日期。 以下为标准的声明格式: XXX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本(副本)一份,注册号:XXXXXXXXXX(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XXXXXXXXXXXXXXXX),核准日期:XXXX年XX月XX日,特此声明该营业执照作废。 根据不同报刊的具体要求,声明内容可能还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、注册资本、成立日期等附加信息,以及报纸联系人的联系方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