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青岛,若企业公章不幸遗失,依照规定必须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,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: 1、材料准备:遗失公章的企业需备齐以下文件资料: -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; -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 - 公章丢失说明(需加盖公章;若无法加盖,则需提供其它辅证材料); - 声明模板(用于撰写丢失声明)。 2、报纸选取:依据当地相关法规,挑选一家影响力较大的报纸发布声明,一般推荐选择省级或市级公开发行报纸。 3、撰写声明:依据提供的声明模板,撰写关于公章遗失的声明,声明中应明确:企业全称、遗失公章名称、公章编号、遗失时间以及声明无效等关键信息。 4、提交声明:将完成的声明及所需材料递交给所选定的报纸编辑部,编辑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会安排刊登。 5、支付费用:按照报纸的规定,支付相应的声明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:广告费、加急费(如需加急处理)。 6、领取报纸:在声明正式刊登的当天,前往报纸编辑部领取含有声明内容的报纸。 7、公章重新雕刻:携带刊登声明的报纸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等必要材料,前往公安局指定的印章雕刻店或相关部门,办理公章的重新雕刻手续。 8、领取新公章:完成公章补刻手续后,耐心等待一段时间,即可获取新雕刻的公章。 |